宁夏医科大学大学总医院技术服务成果转化公示表
根据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》(宁医大总院[2022]152号)规定,“医学3D打印技术服务”技术服务成果转化项目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:
技术名称 |
医学3D打印技术服务 |
成果的技术内容、形式、转化形式 |
技术形式 |
医学技术服务成果转化 |
名称 |
医学3D打印技术服务 |
申请人/单位 |
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|
合同签订日期 |
2023.2.10 |
合同有效期限 |
2023.3.1-2025.2.28 |
成果定价评估 |
根据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》协议评估 |
协议双方 |
转让方 |
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|
地址 |
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 |
法定代表人 |
卜阳 |
受让方 |
灵武市人民医院 |
地址 |
宁夏银川市灵武市西平街与中山街交汇处 |
法定代表人 |
陈建霖 |
服务内容 |
医学3D打印人才培养、数字医疗建模与设计、医学3D模型打印、远程会诊、科研合作等技术服务 |
协议金额 |
10万元 |
特此公示,公示期15日,自2024年9月27日起止2024年10月11日。如有任何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科研处成果转化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人:后勤保障楼8楼科研处成果转化办公室 许老师
联系电话:0951-6743502